招商对象
1.地市级母婴渠道代理商
2.地市级药超渠道代理商
3.地市级化妆品商超代理商
4.母婴用品专卖连锁店经营者
代理条件
1.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
2.有完善的区域营销网络和较强的市场运作能力。
3.有诚实经营、勤勉的工作作风,有做长线产品和塑造强势品牌的愿望。
4.能认同我公司的经营理念和营销政策。
5.有专业的营销团队或有市场推广能力。
招商支持
1.独家区域经销:实行全国统一的供货价和零售价,最大限度上保障经销商的长期经营利益。
2.严格的市场保护监管制度:严防窜货事件的发生,发现窜货一经查实,要求供货者按零售价收回窜货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取消代理资格。
3.促销政策支持:根据不同市场进展情况,进行周期性量身定做市场推广方案,对终端店及消费者同时进行促销的行销策略,帮助代理商快速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