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的时候,杭州琴侣工贸有限公司在上海卓美亚喜玛拉雅召开了以:“关注儿童乘车安全之我承诺公益活动启动仪式暨德国斯迪姆儿童安全座椅2014-2015年度新品发布会”通过此次我承诺公益活动的号召,将会进一步引领更多的有志之士参与到关注儿童乘车安全的行列中来。
德国斯迪姆儿童安全座椅承诺公益所彰现的三个主题,分别从我选择到我使用再到我建议我周边朋友去选择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到由1至8的迈进,也非常明了看到了中国儿童安全座椅目前的现状;(三个承诺:1.我承诺会选择汽车儿童安全座椅;2.我承诺会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3.我承诺会建议我的朋友选择并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
有这样一个事实:交通事故,已成为儿童伤亡的最大威胁。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3.5万名0-14岁儿童遭受交通事故的伤害,其中有1.85万名儿童因为交通事故失去生命。而全球每年有18万以上的15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事故,数十万的儿童因交通事故伤残。各项数据表明,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意外伤亡已成为儿童生命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是儿童伤亡的“头号杀手”。
截止2013年底,国内私家车保有量达到8500万辆,较2003年增长13倍,我们以世界3%的汽车保有量,制造了全球16%的死亡人数。我国城市每万辆车死亡率是美国的17.8倍、日本的26.5倍。车祸主要危害儿童青少年,也是造成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的第一死因。
据统计,中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不足1%,远低于发达国家90%的使用率。如果使用安全座椅,据清华大学汽车碰撞试验的一项实验表明,一旦发生事故,使用了儿童安全座椅的车辆,可将0-3岁婴儿的死亡率降低71%,3-6岁幼儿的死亡率降低54%。
所幸的是,在2012年7月1日起,我国首个《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国产车辆必须装配符合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接口,并对儿童安全座椅的生产和销售做出规范,这也是我国首次出台有关儿童乘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位,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修改《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新增了对4周岁及以下儿童、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上高速方面的规定。新条例将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新条例,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成年人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坐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