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陈列注意事项
1. 端架、堆头陈列商品数量不能超过两个,且是同类商品;
2. 堆头陈列时,要利用垫板等道具将靠近中央部位的商品一层层垫高,使商品从外往内呈阶梯状排列,有层次感;
3. 端架、堆头陈列商品要有量感;
4. 要有醒目、吸引人的POP标识;
5. 做陈列时应注意黄金段位陈列畅销、高毛利或主导商品;
6. 应注意商品色彩搭配;
7. 商品应按类别陈列;
8. 同类商品应按价格带从左到右、从低到高陈列;
9. 母婴用品店陈列应重点关注黄金位置
10. 陈列必须符合商品分类的原则;
11. 任一种商品在货架上都只有一个陈列区域;
12. 陈列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13. 陈列必须保证商品安全及对他人的人身安全;
14.陈列要有正确的价格标志,位置正确;
15. 不得陈列有超过保质期的商品;
16. 不得陈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配件缺少、品质损坏的商品;
17. 陈列应是满货架,商品数量充足(如缺货,作前置陈列);
18. 陈列的商品应保持干净、整齐。位置正确,按重量从上往下、由轻到重,重的商品放下面,轻的放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