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标着“Made in China”的儿童玩具以其低廉的价格赢取了各国父母的青睐,成为儿童玩具箱中的“主流大军”;在中国,各式各样的“洋玩具”却更受到家长和儿童的宠爱。然而,部分“洋玩具”因为没有中文说明,有可能会对儿童造成不可预估的风险。
高价“洋玩具”疑是“三无产品” 店家拒绝退货被罚千元
2015年3月17日,平凉市崆峒区12岁的小王在没有家长监护的情况下,花400元在该区玩模社玩具店购买了一套博乐superheroes玩具。回家后,小王的爷爷却发现这玩具盒上翻来翻去找不出一个汉字,没有中文标明的生产厂名和厂址。王爷爷认为玩具不合格,于3月14日、17日前往该玩具店要求退货,均遭到拒绝。
经调查,这套博乐superheroes玩具是玩具店主陈某从网上花450元购进的,后来以400元的价格折价卖给了小王。陈某明知或应知该玩具没有标注厂名厂址等中文标识属于不合格商品而出售,并对消费者退货要求无理拒绝,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和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数量、退回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最终,玩具店主陈某因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退货,被工商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
买进口产品需谨慎 有“中国戳”保安全
据了解,2015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小编提醒各位消费者,所有进口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注明材质、禁忌及注意事项,否则其进口渠道的正规性即存在疑问,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消费者看不懂产品成分表、保质期、使用方法等,可能会因此购买到不适合自己的商品。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商品外包装上有无中文标签。如果没有,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务必留好购物小票,方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