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上海曝出“毒校服”事件,学生校服的安全问题一直成为“众矢之的”。尽管关注度高,近年来各地的校服质量依然问题频出。
2015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第三季度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8家受检单位的135批次产品,一批次检出致癌物质芳香胺染料;
2015年10月,武汉市质监局校服专项检查共抽到26个校服样品,合格率只有77%,出现裤后裆接缝强力、纰裂及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等各种问题;
今年1月,广东省质监局公布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9%,其中一品牌校服检出致癌染料。
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学生服,其“质量的小船”如何才能行稳致远?
1、毒校服“毒”在哪儿?
根据2015年西安市中小学校服质量监管情况通报,去年西安市送检学生服样品检验合格率为94.37%。尽管合格率较高,但监管中依然发现一些问题。
通报中指出,问题表现在送检批次不全、检验项目不全、标识内容不规范及合同备案不积极。从抽查情况看,有学校没有做到逐批送检,还存在检测漏洞。还有的企业一份检验报告涵盖多所学校。同时,去年送检864批次,检验项目同时包含甲醛含量和pH值的仅有359批,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回避了一些安全性指标的检测。个别企业使用已作废的标识内容,纤维含量没有标注、服装号型标注不规范等。
实际上,以上通报中提到的涉及对学生们影响最大的,是安全性指标的检测。相对于耐摩擦级别、缩水率等物理方面的质量问题,衣服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理化检验指标更为重要。在各地曝出的校服安全质量问题中,出现较多的就有其中一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陕西省纤维检验局纺织品毛绒监督检验科副科长周莹介绍说,国家标准中明令禁止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其毒性和致癌性远强于甲醛。该染料制成衣服后,不溶于水,无色无味,从纺织品外观上无法分辨,只有通过专业检测才能发现,且不易消除。这种染料在与人体长期接触过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肤吸收,会引发各种恶性疾病。
陕西省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校服被查出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根据近年对学生服抽检掌握的情况,陕西省校服在纤维成分含量、pH值和色牢度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纤维成分含量的问题主要是标识与实际不符,pH值是衣服的酸碱度超标,以及耐皂洗、耐摩擦等色牢度不达标等。”周莹说。尽管这些项目没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影响大,但广大中小学生基本上天天穿校服,这些指标不合格,也会对其身体健康和外观穿着有影响。
2、毒校服从哪儿来?
一件校服所经历的基本环节是面料采购进厂、生产加工、成品出厂进校,涉及生产企业、学校、监管部门三方。
作为生产企业一方,需要进行面料采购把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自检和送检等等环节。一旦企业在此过程中出现忽视、忽略甚至故意的行为,校服质量就会产生或大或小的问题。周莹介绍,以往抽查中发现,有个别企业采购把关不严,没有索要面料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企业的检测设备也不完备,为了节约成本,也不想花费检测费用进行质检,这些都会对校服质量产生重大影响。
在学校一方,校服甚少出现公开采购等行为,直接是由学校委托服装厂加工制作,不经过市场流通。这种生产厂家和学校之间的“直接交易”,很多时候都是校长一句话或是校领导班子成员点个头,即可确定校服购买厂家以及校服的价格,随意性很大。且大多数学校对校服的质量标准、安全性等了解不多,问题校服就这样在服装厂和学校之间的“暗箱操作”下,在监管部门浑然不觉的情况下,“悄悄”进了校门。
在前几年的实际调查中,一件校服从面料进厂到生产加工、直至最后穿在学生身上等一系列环节中都处于质量监管的空白状态。省纤检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科樊晓辉表示,校服直接从厂家到学校,质量要求由加工合同约定,因此,质监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此外,在2009年,国家出台了针织学生服和机织学生服的相关标准,“但这两个标准与普通服装技术标准差别不大。”周莹告诉记者,2013年上海“毒校服”事件后,各地纷纷出台地方标准,但在指标要求上不一致。直到2015年6月30日,在整合各地及以往标准的基础上,国家标准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出台,同月,国家教育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和标准委等四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至此,校服质量安全和监管体系的建立有了制度和技术的支撑。
3、双管齐下能否治住“顽疾”?
今年3月31日,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其中将学生服作为单独一类进行重点监管,并特别强调要求学生服必须“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新的标准和新的办法,“双管齐下”能否治住校服质量的“顽疾”?
“新的标准,取消了以往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的等级划定,个别技术指标要求比之前的一等品要高。新的办法,则让纤维制品相关各方有了具体可以参照执行的标准和依据。”陕西省纤维检验局局长胡省认为,对家长和学生而言,严格的标准和办法的实施,使校服的使用有了可靠的质量保证。“更为重要的是,使专业纤检机构开展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质量监管工作‘有法可依’,监管的空白和乏力将得到极大地解决。”胡省表示,对于生产企业一方,通过引导生产者改善生产条件、建立原辅材料进货验收记录等,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对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的标识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了法律责任。还通过建立原料把关、集团购买质量监控、监督检查、重点区域产品质量提升、质量诚信等多项制度,加大生产过程的监管力度。
全过程、双送检、质量监控……毋庸置疑,这些做法将对学生服质量安全保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其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首先是监管力量的薄弱如何克服。以西安市为例,根据西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数据,包括完全中学、一贯制中学和职业高中在内,共有3318所中小学。如此众多的学校,一一落实“双送检”,监管力量如何跟上?放之全省,尤其偏远县乡,更为艰难。其次,贫困地区检测能力无法保障。据了解,学生服质量检测一般需要检测20多个项目,在贫困县、乡村等地,检测技术较落后、设备较差,校服质量的检测水平将大打折扣……
种种情况下,作为校服质量把控第一关、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生产企业,其质量意识的提升尤为重要。据了解,2014年,陕西省建立了“校服企业技术交流平台”,促进企业开展标准、检测、生产工艺等方面的交流探讨和培训,以期使企业在管理、采购、自检互检、制度建立等各方面逐步规范化。“再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检,并在此过程探索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从而有效地控制校服质量安全风险。”胡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