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是陪伴孩子成长的伙伴,若质量不过关,很可能成为伤害孩子的“利器”。12日,江苏省质监局发布儿童玩具抽查结果,共抽查产品143批次,合格132批次,合格率为92.3%,其中,抽查的31批次江苏企业产品中合格30批次。
玩具种类繁多,一般分为塑胶玩具、木制玩具、金属玩具等,抽查显示,金属玩具质量较好,部分塑胶玩具和木制玩具存在质量问题。此外,价格高于100元的产品全部合格,而价格低于50元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可触及的玩具材料和部件中塑化材料的6种塑化剂、可迁移元素项目全部合格。但是,部分产品存在标识和使用说明、机械与物理性能不合格。
无标识或标识不完善易造成误用
儿童玩具产品的标志和使用说明项目对儿童使用玩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无标识或标识不完善很容易造成误用从而对儿童产生严重伤害。
按照国家标准,针对不同的年龄阶段均要求有不同的安全警示,对需要有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的玩具应予以标明;安全警示的标注要求及表述方法应符合规定。如玩具上标识使用年龄36个月以下,那么玩具中按照要求就不能存在小零件,以防止儿童吞咽小零件从而造成窒息危险。
此次抽查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4批次未标注年龄范围,1批次标注的安全警示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要认清玩具安全标志,如年龄警示标识、特定危险的警示标识、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及地址、制造商或分销商的商标。不要购买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无适用年龄段标注、无执行标准、无使用说明的产品。
小零件不合格有窒息风险,5批次产品存在问题
机械与物理性能主要是检测玩具在正常使用及经过合理滥用后是否仍符合其设计要求,会不会对儿童造成伤害。在玩具产品国家抽查实施规范中小零件项目的重要程度分类为A类,属于极重要质量项目,直接涉及人体健康。
抽查中,有5批次产品小零件项目不合格,由于产品适用年龄均小于3岁,可能导致3岁以下儿童误吞小零件造成窒息危险。
建议消费者给3岁以下的儿童选择玩具时要谨慎,不要购买带有可能被吞下或吸入的小部件的玩具,如小球体、未充气的气球、带有尖或粗糙边缘的玩具,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玩具不可混用。如果儿童有啃咬物体的习惯,要确保玩具或玩具部件尺寸足够大,不至于被儿童吞下、塞住喉咙。
圆孔设计要让手指易进易出
除了小零件项目,抽查中发现,有2批次材质为刚性材料的产品存在不符合标准的圆孔,可导致儿童手指插入后不会被轻易拔出,造成夹伤。刚性材料上的圆孔设计应尽可能的大或小,大到手指可以轻易的深入和拔出、小到儿童的手指伸不进去、或者改变其形状,使其即使儿童手指深入后也可以轻易的拔出。
另外,有1批次产品模塑玩具边缘不符合要求,存在危险锐利溢边,可能对儿童皮肤造成划伤。按照规定,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触及边缘、边角或分模线不应有危险的锐利毛边或溢边,或加以保护使之不可触及。
有1批次产品玩具袋上的绳索不合格, 塑料玩具袋口大于360mm、密封且以绳索作为封口方式,可能存在儿童玩耍塑料袋套头后绳索打死结而发生窒息的危险。建议消费者打开玩具包装后,要及时处理玩具的包装袋或薄膜,特别是不透气带绳索的包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