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完眼影,再涂上我最喜欢的粉色口红,就可以出去玩啦!”3年级的小艺正在对着镜子“化妆”,虽然今年她才9岁,但学起大人化妆的手法可是有模有样。
小艺使用的“化妆品”,并不是成年人用的化妆品,而是在学校旁边玩具店买的“儿童化妆品”,不大的一个塑料盒里,有眼影、腮红、口红、粉饼,种类齐全。不过,如果靠近闻,会发现这些所谓的“眼影”“口红” 都有一股劣质香精味,像巧克力混合橡皮泥的味道,闻时间长了甚至有些不适。
从内容物上看,这盒产品应该是化妆品。从包装上看, 这盒产品名称为“xx 美妆手提箱” 却无相关成分介绍,只见一个 3C认证标志。
3C既CCC认证标准,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不过,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它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例如玩具,就是3C认证目录范围内的。
根据规定,凡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只有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资格。
一款化妆品,必须要有“妆” 字号,它是经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获得的许可证标号。
没有“妆” 字号,就证明该产品并不是一款真正的化妆品。
小艺父母平时较忙,对小艺关注不够,而且也不觉得小女孩喜欢化妆打扮有太大问题,所以并未对小艺有过多约束。9岁的小艺之所以上妆手法“娴熟”,还要归因于社交平台上的小视频教学,跟着低龄“美妆博主” 学化妆,是小艺的一大乐趣。
据媒体报道,在小红书、B站、快手、抖音、好看视频等互联网平台上,出现过一批打着“全网最小美妆博主”“跟着萌娃学化妆” 为噱头的少儿美妆博主。视频中,甚至有5岁女童,身穿露肩装,卷着成熟的发型,娴熟地化上一层层粉底和眼影,用清脆的娃娃音试色推荐,对着镜头嘟嘴眨眼。这些“小小美妆博主” 账号,发布此类内容附链售卖相关产品,从侧面引导消费者购买。
专家指出,儿童皮肤结构、生理特征与成年人有很大差异,主要表现在皮肤较薄、毛发较少、汗腺分泌较少、皮下血管丰富、抵御外界刺激的能力较弱等,因此,儿童应该使用专属于他们的儿童化妆品。
但网络平台上流行的“儿童彩妆” 并没有经过化妆品的注册和备案,只有基础的3C认证,并不能保证涂抹在儿童皮肤上是安全无害的。
儿童化妆品的监管一直是我国化妆品监管领域的重点。为保障儿童用妆安全,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法规,对儿童化妆品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施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是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在儿童化妆品定义上,《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明确指出,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均应按照要求申报;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在保障安全方面,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 年版)》中提到:化妆品微生物污染通常来源于原料带入,产品配制和灌装过程,以及消费者使用环节。儿童化妆品、眼部 / 口唇化妆品,应当对微生物污染予以特别关注。
同时,《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版 )》中要求童化妆品微生物指标限值不能大于500CFU/g或500CFU/mL,显著低于其他化妆品的1000CFU/g或1000CFU/mL。2021年2月国家药监局在发布的《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指出:“宣称为婴幼儿、儿童使用的产品,应同时提交毒理学试验报告和产品安全评估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化妆品生产商的工厂条件、卫生情况,往往决定了产品中的微生物检测指标,越是不正规的厂房、作坊,越容易出现产品中菌落等微生物超标的情况。规范要求儿童化妆品的微生物指标限值小于成人化妆品指标限值,表明儿童化妆品生产商应该具备更高标准的生产环境,然而许多玩具生产车间未必能达到如此高级别的环境要求。
2021年12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勿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指出,单纯施用于玩偶等玩具的产品并非化妆品,应当按照玩具或者其他产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如果一个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无论其单独销售或者与玩具等其他产品一并销售,该产品都属于化妆品,必须按照化妆品相关法规进行管理。另外还指出,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用“彩妆”,否则可能会由于含有重金属而对身体产生影响。
图片严厉打击违法
事实上,针对儿童化妆品领域的安全隐患,国家及各省市一直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2021年3月~9月,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儿童化妆品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为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国家药监局再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 专项行动。
据报道,5月18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容桂市场监督管理所针对掌握的辖区内部分店铺存在涉嫌销售违法儿童彩妆产品的线索,连续5日针对销售儿童彩妆产品的店铺开展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共检查大型商超2家、母婴店4家,日用杂货店和文具店10家。经过核查,发现1家母婴店涉嫌经营违法的儿童彩妆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违法产品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
3月16日,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官网发布专项整治通告,由区长带队对儿童彩妆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共查封涉嫌无证生产的企业7家,并对其他3家证照齐全的企业进行执法抽查,将根据执法抽查结果依法处置。
2021年7月30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无证生产、销售过期和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已立案17起,涉及儿童化妆品的有5起。其中,一起涉嫌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的案件货值金额超70万元,被列入省药监局督办案件,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除了线下的玩具店、超市卖场、母婴店,电商平台上的“儿童彩妆” 更是琳琅满目。这些产品往往在宣传页上着重强调“安全无毒、色彩艳丽易卸除、水洗即可无残留”等特性,但除了3C认证外,并无任何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
过度宣传、玩具假冒化妆品的乱象也引起了网络平台的重视,各平台纷纷发布相关规范,对儿童化妆品进行严加管理。
4月21日,抖音电商正式生效《【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及宣传】实施细则》。重点在适用范围、商品发布规范及宣传规范三方面对儿童化妆品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该细则明确,取得3C认证的儿童化妆玩具仅允许放置在过家家玩具类目下,且不能宣传为儿童化妆品,不得出现宣导未成年人化妆的内容。
5月12日,《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管理规范》 调整发布,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范畴、宣传要求均做了更严格的规定。该规范明确,儿童化妆品须对应发布在特定类目,同时包含儿童化妆品与化妆玩具的组合类商品,若发布在“儿童化妆玩具” 类目,须如实、准确填写“是否儿童化妆品”属性,属于儿童化妆品的,需标注专属标志“小金盾”。
我国是玩具生产和出口大国,玩具厂商多且杂,这也是玩具假冒化妆品仍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虽然国家监管部门的查处力度一直在加大,但有限的执法资源难以管理所有的不法行为,保障儿童用妆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儿童化妆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应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信意识;经营者应当注意产品类别和相应的资质审核,对消费者作出必要提醒和指引,不能诱导消费者不当使用儿童化妆品;作为最关心儿童安全的父母来说,更需对儿童用品进行更加仔细的甄别,坚决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确有需要应尽量购买正规化妆品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儿童的用妆安全定会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