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品牌被曝出生产不合格,但是品牌方却据理力争,原因是什么?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标示为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郁美净儿童霜”1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随后,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上述不合格产品为假冒产品,非公司产品。
化妆品未通过抽检现象每年都有,但是随着近两年化妆品新政的颁布,产品抽检不合格,以及不合规产品生产现象已经有了大幅度降低。对此,天津郁美净公司紧急发布了应对公告。
天津郁美净公司表示:
公司关注到近日网上有关“标示为郁美净儿童霜”某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在此次抽检到的23批次化妆品中涉及“标示为郁美净儿童霜产品”的产品批号为BFJCAACGA,限期使用日期为20250918,上述产品批号非我公司产品使用批号及序列规范。经公司紧急与药监部门鉴定复核后,认定该抽检样品为假冒产品。
长期以来,公司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儿童护肤产品。同时,高度重视产品防伪,不断提高防伪技术,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提醒消费者购买郁美净产品时注意辨识。
据此前报道,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郁美净儿童霜等23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
事实上,从客观角度来讲,之所以让这些假冒伪劣生产作坊有机可乘,主要还是因为从业人员的专业度不够,特别是渠道端,代理商、母婴店等环境对于化妆品生产的规则、制度了解并不全面,甚至在一些我们走访的门店中,导购更是区分不开妆字号、械字号、国字号等表示的含义,所以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加强。
而在本次在不合格产品的通告中,有一个容易为人忽略的两个字“标示”,例如: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标示批号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这就意味着,通告的产品未经证明是正品,仅仅是标示为“郁美净儿童霜”的产品。而消费者、渠道商通常忽视“标示”二字,误以为就是郁美净儿童霜菌落总数超标。
错误引导大众消费者、市场监督部门对事件的正确判断,相信随着新规的实施,此类现象发生的概率将会在严格的监管的力度下,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