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当前,已有多地出台省级或市级的鼓励生育措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建议,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异和户籍限制,坚持公平、包容、友好的生育支持导向。
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面临转折性变化,总人口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出生人口持续走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决定》被一些地方简单理解为‘三孩政策’,忽视了应该给予一孩生育支持的青年群体,也忽视了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构建这一根本目标。一些地方政策以二孩和三孩奖励为重点,一孩生育的支持保障明显缺位;一些地区政策仅覆盖户籍人口,造成新的福利二元分割。例如,一些地市只对二孩和三孩家庭分别发放一次性补助5000、20000元。”贺丹说。
在贺丹看来,这些地方政策可能不仅难以提高生育意愿,反而带来政策的碎片化、孩次间的不公平,不符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应取消孩次差异和户籍限制,坚持公平、包容、友好的生育支持导向。
贺丹建议,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异,从全周期、全过程的视角设计生育支持政策措施,避免出现一孩不补、二孩少补、三孩多补的差异化递进式支持政策,着重改善家庭初次生育养育的过程体验,提高一孩家庭生育的获得感和再生育意愿。
“同时,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户籍限制,将生育支持政策与户籍脱钩,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政策待遇。”贺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