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营山县(四川省南充市下辖县)应急管理局和营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成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小组在巡查中发现,城区一玩具店存放有烟花爆竹制品80余件,涉嫌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
经调查,从2023年11月开始,该玩具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陆续购进烟花爆竹制品并销往营山县城及部分乡镇学校周边等地玩具店。该玩具店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被营山县应急管理局作出了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郑重提醒:国家对销售烟花爆竹(包括摔炮、擦炮、“仙女棒”等玩具类产品)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被立案查处。